赵成平 发表于 2026-4-2 09:19:00

人行横道未让行,出了事故,怎么判?

人行横道未让行,摩托车撞上行人负全责

2025年8月28日18时55分,黄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从内江市中兴路方向经东兴大道往红牌路方向行驶,行驶至东兴大道龙观小区外十字路口处,与经人行横道横过道路的行人罗某英相撞,造成罗某英及黄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处理结果:驾驶人黄某驾车忽视观察,未礼让行人,超速行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公安交警提示: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必须停车让行。驾车途经路口要集中注意力,降低车速,仔细观察路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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